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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挺进“全国百强县”,毫不动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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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17日在湘潭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湘潭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唐剑恒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全年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23次,作出重大决议决定10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8个、开展执法检查2次、组织专题视察调研6次,圆满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挺进“全国百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稳步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切实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常委会始终把全县中心工作作为履职行权的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改进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着力推进“两大目标”顺利实施。挺进“全国百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县十二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常委会以推进“两大目标”为抓手,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围绕挺进“全国百强县”,常委会出台《关于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审查的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和质量,年度审查和批准30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进行调研视察,督促政府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强管理、形成合力;审查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部门预算及调整方案,加大对“同级审”问题整改督办力度,推动政府财经工作不断规范。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查找问题8大类,形成审议意见提交政府研究办理,县城交通管理压力得到缓解,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开展县城居民健身场所建设调查,提出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规划引领、推进金霞山公园建设、发挥现有公共设施作用、加强社区健身场所管理维护等建议;听取和审议“精美县城”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县城科学、合理、规范化建设,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着力推进“一府两院”工作落实。强化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行情况的监督。7-8月份,常委会组成五个调查组深入基层,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主要指标、主要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形成3大项审议意见、18条具体建议,督促“一府两院”强化工作举措、按时间节点推进全年工作;11-12月份,组织“一府两院”负责同志集中走访人大代表,全面报告2017年“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切实履行在人代会上的承诺。强化对政府重点工作的监督。针对“三产融合”、“五大计划”等工作,听取和审议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推进全域旅游战略的落地实施;听取工业智能化发展情况的报告,推进县域经济的转型升级;组织对乡镇卫生院发展、偏远地区农村教育工作的视察调研,推进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支持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两院”首批入额法官、检察官职务报备和任命问题的决定,推进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组织人大代表开展5场次庭审观摩和评议活动,认真开展基层法庭建设专题视察,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深化。


    (三)着力推进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常委会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履职的着力点,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听取和审议城乡医保统筹改革工作,督促政府在特殊人群个人缴费、重大疾病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尿毒症患者透析等方面进行改进,切实提高医保服务质量;通过听取和审议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工作,督促政府出台农田休耕期内补助政策,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组织对农村粪污治理情况的专题视察,听取全县精准扶贫、特困人员供养情况的专题报告,全力推动民生事业的发展;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司法公正行”活动,解决了一批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


    (四)着力推进法治湘潭县建设。常委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推进法治湘潭县建设为目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查找问题6大类,形成审议意见提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有效缓解“立案难”、“执行难”问题,促进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听取《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督促法律法规在湘潭县的贯彻落实;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2份,发出建议自行整改函5件,修改建议函1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创新得到省人大的高度评价,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


    (五)着力推进上下级人大工作协同发展。配合市人大开展《湘潭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湘潭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湘潭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一系列工作视察,参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指导乡镇人大开展视察、调研、评议活动,增强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实效;指导17个乡镇圆满召开两次人代会,完成20名县代表补选工作,完善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考核机制,切实提升乡镇人大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实现上下级人大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服务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一年来,常委会始终立足于全县发展大局,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有效实现了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县人民共同意志的统一。一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相继依法就我县2016年财政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及调整、城乡供水一体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涓水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教育”等县域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新常态下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二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本届以来,依法依程序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其中决定任命副县长2人,决定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副主任17人,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28人,任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36人,组织意图得到圆满落实,一大批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公职人员肩负人民的重托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信心满满地投身到幸福莲乡建设中。


    三、搭建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一年来,常委会切实加强代表工作,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


    (一)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不断提高。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398件,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5件,常委会及时将代表的建议分类造册登记,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并密切关注建议办理进展,代表建议办理见面率和回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和  建议解决率也比以往有所提升。在切实督办代表建议的基础上,常委会精选6件建议重点办理,通过严格落实“大督办”机制、积极跟踪督办等措施,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如督促政府加强农村校车通行道路的安全防护,改善安置区乱搭乱建现象,推动中路铺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省市实事工程,推进金茶公路建设等。


    (二)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一是开展对全县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集中培训;形成“以会代训”常态化机制,每次邀请15位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升代表的履职水平。二是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各项调研、视察、座谈等活动,增加代表和代表小组活动经费,充分保障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行权;定期给代表寄送《人民之友》《县人大常委会公报》《莲乡人大》,将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开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保证代表的知情知政和监督权。三是积极开展“三联”工作,常委会领导带头联系代表小组和代表,常委会委员联系3至5名县人大代表,经常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走访联系代表,代表反映的部分问题得以解决。


    (三)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围绕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组织全县人大工作者到石鼓、青山桥镇实地观摩交流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经验,支持和指导全县代表小组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运转机制,成为代表广泛收集民意、群众反映诉求的重要载体;围绕关系县域经济发展和民生领域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各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走访选民等活动多次,内容包括农村教育发展和校园安全、农村水利建设、乡镇项目竞赛活动情况、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并形成详实的调查报告,为政府和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夯实基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全面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作风建设深入推进。通过集中学习、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筑牢思想防线,营造清廉、务实、担当的机关工作氛围。二是制度建设与时俱进。提请县委出台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为新时期做好县乡人大工作提供根本遵循;修订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等8个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常委会的工作开展。三是理论宣传不断增强。加强人大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全面改版升级县人大常委会网站,扩大《莲乡人大》赠阅范围;在国家、省级人大主流媒体刊发新闻报道和理论研讨文章60余篇,学术论文《关于地方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若干思考》获全省人大系统理论研讨文章一等奖;吸引省内外县市区多批人大考察团来县交流学习,我县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是中心工作进展顺利。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党建、精准扶贫、“双联共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防汛救灾、信访维稳等中心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各位代表,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主动配合、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监督的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与党的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需要我们再接再厉,加倍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成效,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

2018年工作谋划

    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标志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新定位新境界。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在新的历史方位和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这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挺进“全国百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全面提升工作实效,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再创佳绩。


    一、坚持党的领导,建设讲政治的权力机关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是十分重要的政治机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好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始终。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善于把县委的决策与重大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使县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确保组织意图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将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二、依法履职行权,建设过得硬的工作机关

    人大肩负人民的重托,必须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


    一是开展工作监督。继续围绕“两大目标”的推进,强化对政府性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查;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社会养老体系建设、城区教育资源整合和优化布局、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等工作开展监督;选取智慧城市建设、红色旅游产业融合、中医药事业发展、退耕还林还湿工程等专题组织视察调研;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依法开展对县监察委员会的工作监督。


    二是开展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执行完成情况的监督,督促关于“一府两院”决议决定的落实;深入推进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监督,开展湘潭县十三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调查,为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开展法律监督。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两大目标”的顺利实施;加强对执法、司法等公共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密切联系群众,建设接地气的代表机关

    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方面走在前头。一是积极开展工作评议。将人大工作评议作为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内容,通过深入走访调研,选取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为专题,组织以广大代表为主体的工作评议,确保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强化代表建议的督办。进一步完善“大督办”机制,加大对代表“不满意”建议的督办力度,下大力气解决代表建议“重答复、轻办理”现象,切实提高“满意率”和“解决率”,把代表建议办理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果。三是不断激发代表工作活力。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县所有县人大代表的轮训,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以现有代表工作室为中心向村组辐射,在村部建立代表联系群众接待站、在优秀代表家中建立联系群众接待点,进一步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建立选民接待日制度,组织代表每月轮流接待选民,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大力支持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开展,保障代表工作经费,进一步提升代表履职积极性。


    四、注重务实高效,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打铁必须自身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必须始终把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深刻领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推进作风建设。强化人大机关内部管理,继续发扬团结务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机关良好形象,提升机关的整体工作效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的新要求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代表评议政府工作等常委会制度,强化制度的遵守和执行,以制度建设来规范和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讨和人大工作的新闻宣传,为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大指导力度,推进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健全基层国家政权体制,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把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支持乡镇人大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指导和协助乡镇人大利用法律赋予的职权创造性地开展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经验交流与联系,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振奋精神、凝聚力量,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中共湘潭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挺进“全国百强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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